【轉知】臺南市政府西拉雅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,申請日期:即日起至110年10月22日(五)止。


109學年度第2學期「臺南市政府西拉雅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」即日起至110年10月22日(星期五)受理申請,請符合申請資格者於期限內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。
 

一、設籍台南市六個月以上之西拉雅原住民學生,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,得申請獎助學金:​
(一)學業成績:
      1、高中(職)、大學(專)學期成績總平均達七十五分以上。但各科成績不得低於六十分。
(二)傑出表現:
      1、參加台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之西拉雅語言相關競賽活動,獲頒獎狀或領有成績優異證明文件。
      2、參加政府機關主辦之競賽或代表我國參加競賽,獲得下列個人或團體 獎項:
           (1)縣(市)級:前三名。
           (2)全國級以上:前六名或特優。
           (3)其他優異表現且有相關證明文件。
(三)申請人之學業成績未以百分法計分者,申請獎助學金前應先請學校換算之。 申請人依第一項規定申請獎助學金者,同一事實以申請一次為限。
二、申請人應繕具申請表並檢附下列文件,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:
      (一)學期成績單正本或傑出表現證明一份。
      (二)載有直系血親尊親屬個人記事欄註記為熟之戶籍謄本一份。
      (三)申請人之郵局帳戶影本一份。
      (四)申請人如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子女,應檢附區公所核發之證明文件影 本一份。

 

pdf 3-2.西拉雅獎助學金切結書(109學年第2學期)-本人帳戶聲明書-戶名未與身分證同步變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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